辽宁工会大厦工程建筑机电维修施工类 企业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内容
承接辽宁工会大厦水电线路安装改造、墙体保温施工、地下管网施工维护、小型机电工程安装改造等日常建筑维修施工(单项工程金额30万元以下)。
二、竞标条件
本次竞标对象是能够满足招标内容要求的采购工程建筑维修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且应符合以下条件标准:
1.投标人应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工程建筑维修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贰级、建筑幕墙贰级等相关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弱电)资质贰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按期通过年检审核,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能力;
6.单位治理结构健全,具有独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相关制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一定业务特色及优势,有过相关经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要求
请投标人于2021年9月27日17时前到辽宁工会大厦921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所需材料如下:
1.从事工程建筑维修施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基本情况简介;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参与本招标项目人员的从业资格相关证明;
4.提供从事工程施工维修案例3个以上,以合作合同复印件为准;
5.本公告“二、竞标条件”第1、2、3 、4、5、6项所列相关资质、条件的证书、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正本(1本)副本(3本)装订成册,并于投标截止日前密封报送。
四、有关说明
1.根据辽宁工会大厦采购办确认的中标单位,按工作计划实施工程建筑维修施工项目前,签订委托业务协议合同书,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工程项目要求、资金支付结算等相关内容;
2.本次确定入围合作方为五家施工企业,进入辽宁工会大厦小型维修工程合作企业数据库;
3.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辽宁工会大厦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标事宜和中标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卢道平
联系电话:024-31965555转2113
辽宁工会大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